海都網—海峽都市報訊(海都網記者) 在南安,不法分子制售假煙、私藏庫存,早已不是秘密。2000年3月,為打擊制售假冒香煙犯罪活動,南安成立打擊制售假冒香煙工作領導小組,下設行動組(以下簡稱“打假小組”),負責日常巡查活動。
然而,2008年以來,以南安市公安局經偵大隊三中隊副中隊長陳某建為首的打假小組,多次收受賄賂,共計30多萬元人民幣。昨日記者獲悉,該打假小組成員一審被南安法院判刑。
打假成員討價還價要賄賂
向打假人員行賄,使自己的偽劣香煙制品免于查扣,幾乎成了南安制售假煙行當中的潛規則。
陳某建今年42歲,2007年8月1日起,他被抽調至打假小組任副組長。在南安,鄭某小曾頗有名氣。記者了解到,鄭某小與打假小組成員相當熟絡,萬一有人露了馬腳,只要他出面說情,老板再拿出一筆錢賄賂,便可息事寧人。
2008年,陳某建和隊員陳某煌等8人在例行巡查時,發現一輛貨車上裝有大量印著“中華”字樣的偽劣煙草制品。陳某建正欲查扣,鄭某小的電話就來了。經一番討價還價,陳某建向鄭某小索要10萬元。隨后,打假小組撤離現場。當天下午,偽劣煙草主人鄭某設就把10萬元人民幣交給陳某建。
南安法院審理查明,自2008年至2010年間,陳某建等人多次在查獲偽劣煙草制品后,接受他人說情,并由陳某建討價還價,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賄賂,共計人民幣33.1萬元。
群眾舉報受賄7人獲刑
去年5月起,群眾陸續舉報稱,陳某建領導的打假行動小組,有涉嫌受賄、放縱偽劣煙草制品行為,引起南安市紀檢部門的注意。5月23日上午,經通知,陳某建主動到南安市公安局紀檢部門接受調查,供述了犯罪事實。同月30日,陳某友、林某鑫和陳某煌等4人主動到南安檢方投案。隨后,曾某山等4人分別在單位或家中,被南安檢方帶回審查。
檢方以涉嫌放縱制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罪、受賄罪兩個罪名,對上述10人提起公訴。南安法院一審審理認為,陳某建等人,為受賄而放縱制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,系牽連犯,應按“擇一重罪從重處罰”原則判刑。
法院還認為,陳某建起主要作用,是主犯,應承擔主要法律責任;陳某煌和曾某山等人起次要、輔助作用,是從犯。最終,法院一審判處陳某建有期徒刑8年,陳某雄及陳某煌等6人,分獲有期徒刑1年半、緩刑兩年至有期徒刑5年不等。此外,案發后不久,黃某川因病去世而停止審理;黃某輝、林某鑫兩人因情節輕微,免予刑事處罰。